组织简介
赤峰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市红十字会机关为正处级。市红十字会于1987年复会,独立建制于1998年,现有在编人员数15人。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红十字会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开展应急救援相关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三)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相关工作。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知识技能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救护活动,构建全市应急救护体系。
(四)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五)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和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六)参与养老服务工作和特困少儿关爱工作,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七)加强红十字队伍建设,发展与各地红十字会之间的友好交往,开展人道主义领域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