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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春城·众基金” 贫困人群医疗救助公益活动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27 浏览量: 作者:

2023年第一次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共建和谐社会,大力弘扬社会慈善事业,更好地为赤峰地区困难家庭提供医疗救助,由赤峰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赤峰市红十字会、赤峰市春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城集团)共同发起设立赤峰“春城·众基金”,试行初期与赤峰学院附属医院独家合作,开展困难患者疾病救助公益活动。为保证此项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春城·众基金概述

1.设立赤峰“春城·众基金”,开展赤峰地区困难患者疾病救助公益活动,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凝聚社会爱心力量,帮助困难家庭,让患者回归健康。助力乡村振兴,引领互助友善文明新风尚,为建设“六个赤峰”贡献力量。

2.发起单位:赤峰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赤峰市红十字会、赤峰市春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3.实施单位:赤峰学院附属医院。

春城·众基金的筹集与退出

试行阶段春城集团向赤峰市红十字会定向捐赠人民币壹佰万元(1000000.00元),成立赤峰“春城·众基金”;基金成立运行一段时间以后,根据基金运行情况,春城集团有权决定是否退出、是否再次定向捐赠或追加捐赠等;待各方面条件成熟,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可向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募集善款,申请设立基金会。

春城·众基金的适用范围

1.为具有赤峰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家庭患者提供医疗救助:

(1)现有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及易致贫、返贫监测人口的家庭,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

(2)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医疗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患者;

(3)经春城·众基金确认,由其他情形导致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患者。

2.为符合赤峰市红十字会及春城·众基金宗旨的其他医疗救助项目提供资助

3.为春城·众基金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提供资金

春城·众基金的管理

为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诠释并践行春城·众基金初心,辅助政府更有效率地开展慈善公益活动,发展公益事业,为医院 “爱心医疗救助工程”注入更多的能量和资金援助,实现医疗资源与慈善资源的有效衔接,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知名度,春城·众基金各发起单位、实施单位应加强宣传,共同推动春城·众基金的有序运转、运行。组织如下:

成立春城·众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及赤峰学院附属医院“春城·众基金”贫困患者疾病救助管理办公室。

1. 春城·众基金管理委员会(附件1,以下简称管委会)

(1)管委会成员九人,设主任一名,由春城集团派出。设副主任三名,由赤峰市红十字会、赤峰市民政局和赤峰学院附属医院派出。委员会委员由其所在单位或派出单位决定。

(2)管委会职责为:出台并修订春城·众基金具体实施方案;审议批准经初审后的救助申请;审议和批准基金的使用计划、年度工作报告,决定基金管理办公室成员变更事项。是春城·众基金的决策机构,为资助管理工作有序规范地开展负责。管委会建立微信工作群,通过线上会议或线下会议的方式开展工作。

(3)管委会办公室成员由春城集团公司派出决定。

(4)管委会办公室职责为:按照管委会的要求开展前后期宣传和案例筛选、案例审核审批、经费结算、评估总结等日常工作,是春城·众基金的日常办事机构,为高效执行管委会的工作安排负责。

2.赤峰学院附属医院设立赤峰“春城·众基金”贫困患者疾病救助管理办公室(附件2,以下简称附属医院基金管理办公室)

(1)附属医院基金管理办公室成员由附属医院派出决定。

(2)具体职责为:利用自有宣传平台并动员广大医护工作者积极做好春城·众基金的宣传工作。依据方案规定的救助对象、求助标准进行本院病例的推送,进行各项审核要件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完成本院申请病例的初步审核工作。

3.管委会的会议机制

(1)管委会实行定期会议和不定期会议制。

(2)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由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具体时间、召集方式视基金运行情况而定。

(3)管委会主任或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提议时,可以召开不定期会议,但应

提前5个工作日发出会议通知(召开方式、时间、地点和会议内容等)。

(4)定期会议和不定期会议,由管委会各委员出席会议,管委会办公室成员和附属医院基金管理办公室成员列席会议。

(二)春城·众基金的资助对象

符合春城·众基金的资金救助范围及条件,且在赤峰学院附属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患者。原则上,一个患者一种疾病(一类疾病)一个年度内只能获得一次救助机会。

(三)春城·众基金的资助标准

1.限额一次性救助: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治疗费用经过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以后按个人实际支付费用的90%予以限额一次性救助。医疗费用金额以医院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收据原件为准。

2.未实施手术治疗的患者,原则上救助封顶线为人民币叁万元。

3.实施手术治疗的患者,原则上救助封顶线为人民币伍万元。

4.后续治疗费用和辅助医疗器械等费用不在救助范围内。

5.特殊情况如病情危重等需主管医师提供病情说明,科主任确认签字并提交管委会讨论通过后决定具体救助金额。

6.其他符合一事一议情形的。

(三)春城·众基金的资助原则

以事后救助为主,以事前救助为辅。

(四)春城·众基金的资助程序

1.案例申请、初审及推送:

(1)患者或患儿的法定监护人可作为申请人向春城·众基金管委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救助申请(申请表样式见附件3)并填写《承诺书》(附件4),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7)。申请人需在完全理解春城·众基金申请须知的前提下,填写《春城·众基金求助申请表》以及提供要件。

(2)对于事前救助,附属医院基金管理办公室收到救助申请和相关资料后,初步判断符合救助条件的,应该在3个工作日内制定初步治疗方案和初步治疗费用预算,连同患者或其监护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一并报送基金管理办公室。

(3)对于事后救助,按照本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附属医院基金管理办公室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本人将材料送交至基金管理办公室。

(4)无论是事后救助,还是事前救助,均应在患者住院后,治疗或手术之前提出救助申请。

(5)无论救助申请最终是否获得批准, 附属医院基金管理办公室及春城集团均应将上述资料建档留存备查。

2.审批春城·众基金管委会对案例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是否资助、资助金额、资助方式等

(1)管委会收到相关资料后,应该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线上审核,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批准救助与否的决定,但管委会主任具有一票否决权。

(2)管委会主任或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认为必要时,可以开会讨论救助批准,必要时,可以要求患者或其监护人和附属医院基金管理办公室成员到会陈述情况。

(3)管委会认为必要时,在不影响患者治疗的情况下,可以到医院进行探视并了解相关情况。

3.资助款划拨受助患者基本情况通过管委会审核合格后,由赤峰市红十字会根据事后救助和事前救助两种情况分别予以拨款,应该在1个工作日内将救助款汇入患者或其监护人银行卡或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开立的结算账户。

(1)事后救助的,患者在完成治疗后,红十字会将扣除各项保险报销以外的应由患者家庭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以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出具的住院专用收据为准)汇入患者或其监护人的银行卡内,但救助资金额度要符合本方案确定的救助标准。

(2)事前救助的:患者在住院以后,实施治疗以前,患者家庭确实困难,无法缴纳住院押金的,可以提出事前救助申请。经过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基金管理办公室初步审核,管委会最终批准,按附属医院初步确定需要的救助金额(不超过救助标准)汇入患者的结算账户。治疗完成以后,患者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保险报销后,又超过了本方案确定的救助标准,超过部分由患者家庭自行负担。事前汇入救助金额不足标准,由基金补足标准。

4.公示春城·众基金所有获资助对象名单在赤峰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5.宣传:赤峰学院附属医院、赤峰市红十字会、赤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负责借助各自宣传平台对春城·众基金进行前期、后期的持续性宣传,扩大春城·众基金社会面影响。

(五)春城·众基金的其他规定

1.对于春城·众基金的所有捐款,赤峰市红十字会均应开具财政部统一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

2.春城集团可以指定捐助对象,有权查询、监督捐款的使用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3.春城·众基金委托给赤峰市红十字会专户储存。

4.在本公益活动实施的各阶段,由赤峰市红十字会联系市内志愿者队伍,对被救助家庭开展回访调查(附件5、附件6)、生活照料、心理抚慰、精神传播、项目认知等服务,并根据情况适时开展人道精神传播、照顾体弱患者、心理援助、留存患者笑脸照、收集感恩语言和感人故事等工作。志愿者队伍在开展相关工作中产生的费用从本基金列支,逐步探索建立完善的志愿服务机制。

5.一个救助年度结束后,赤峰学院附属医院、赤峰市红十字会、赤峰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等对一年的救助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估总结报告,向管委会及春城集团报告。管委会根据报告情况,在必要时对本方案的实施模式、救助对象、涉及病种、实施步骤等条款进行合理修订。

6.对于在春城·众基金管理运行和救助实施过程中表现优秀的个人或组织、科室,在实施救助的一个年度后,由管委会或春城集团给予精神方面或物质方面的奖励。

7.在救助实施过程中,坚决杜绝相关人员吃拿卡要、徇私舞弊、收贿索贿等行为的发生,一经发现查实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附则

1.赤峰“春城·众基金”管委会对本实施方案具有最终解释权。

2.经管委会主任或管委会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提议时,本实施方案方可修改。修改内容经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为有效。

3.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六、附件

1.赤峰“春城·众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2.赤峰学院附属医院贫困患者疾病救助管理办公室成员名单

3.申请书

4.承诺书

5.回访调查问卷

6.回访记录

7.存档清单

                           赤峰“春城·众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34

 

 

 

 

 

附件1

赤峰“春城·众基金”管理委员会

 

主  任:徐宏伟  赤峰春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赵令国  赤峰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李晓华  赤峰市民政局副局长

苏志勇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

委  员:金  鑫  赤峰市红十字会捐献服务部主任

彭  磊  赤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副科长

            刘  威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总会计师

王海明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医务部主任      

刘树艳  赤峰春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主任

办公室:赤峰春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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